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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频开大灯晃了谁的眼?司机师傅,违规用灯要罚钱的

2014-03-19 07:45:00 作者:郑凯  来源:泰山晚报
对许多司机来说,夜间行车最烦恼的就是遇到对向车辆会车时开大灯,刺眼的大灯不仅容易导致暂时致盲,而且更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提醒司机,在会车时遇到此类问题,切忌直视对方车辆灯光,可将视点置于前方道路右侧边缘。

      对许多司机来说,夜间行车最烦恼的就是遇到对向车辆会车时开大灯,刺眼的大灯不仅容易导致暂时致盲,而且更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提醒司机,在会车时遇到此类问题,切忌直视对方车辆灯光,可将视点置于前方道路右侧边缘。

      17日,泰城司机李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自己在驾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他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他刚刚取得驾照,由于每天需要在泰城与满庄之间赶班,有时下午下班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变黑,而104国道上过往的大车特别多,一些车辆在会车时,时常开着大灯行驶,即使李先生变换灯光,提示对向车辆变换近光灯,但时常于事无补,大车司机照常开大灯行驶,“遇到这种情况只能减速慢行,但还是担心发生危险,呼吁司机在会车时都能够开近光灯。”李先生呼吁道。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泰安市交警支队民警。据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双向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之内,由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而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如果以城区和郊区来分,城区的照明条件较好,不应使用远光灯。只有照明条件不够理想的郊区地段,才允许使用远光灯。一些司机驾车时从头至尾使用远光灯,极易造成对向驾驶人炫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此,交通法规也明确规定: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扣1分。

      同时,民警提醒市民,人眼在越到强烈的光线时,瞳孔会积聚缩小,而重新恢复到可以看见昏暗光线中物体的时间比较长,因而在遇到对向车辆强烈光线时,视线应尽可能避开对向车辆发光点,把视点置于前方道路右侧边缘,虽然视线相对模糊,但可以观察好路面情况。如果后方车辆开启大灯,可以轻点刹车,通过点亮的刹车灯提醒后方车辆跟车过紧或是提醒后车换近光灯。民警提醒司机,在遇到车辆强光时,最主要的是要降低车速,保障行车安全。

        原标题:司机频开大灯,晃了谁的眼?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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