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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 泰安宁阳县地税局创新评查联动机制

2013-12-16 07:4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近年来,宁阳县地税局在税收管理中勇于开拓,创新思维,探索建立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有效衔接的“评查联动”机制,实现了对税收征管的长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联动协作办公室,成员由政策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计统财务科、稽查局和税源管理科部门负责人组成,统合相关业务职能,统筹部署下达任 

      大众网泰安12月16日讯 据泰山晚报报道,近年来,宁阳县地税局在税收管理中勇于开拓,创新思维,探索建立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有效衔接的“评查联动”机制,实现了对税收征管的长效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

      务,集中开展分析调度,对分析、评估和稽查之间的协作配合事项进行沟通、协调,提供组织保障。制订了《宁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专项评估的实施方案》,重点税源、非重点税源评估分梯次有序进行,与税收预警、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相结合,实施以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为主要内容的房产税专项评估工作。

      注重内联外引

      以稽查局的稽查能手和税源管理科的纳税评估骨干人员为核心力量,抽调政策法规、征收管理等部门和基层中心所的业务骨干,辅之以中介机构行家里手组建评估检查工作组。这些业务骨干包括税源管理能手、稽查能手、征管能手和税收管理能手以及注册税务师,在评估检查中根据行业、任务的不同进行有机联结,搭配形成管理团队,实现专业互补,满足工作需要。

      充分整合税收征管的人力、信息等各类内部资源,成立由县局一把手任组长的互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建立了宁阳地税《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坚持重点监控、专项评估、税种联评、评查联动、部门协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形成税源管理各环节的良性互动,不断降低“征、管、查”三分离带来的弊端,提高税务部门防范执法风险、依法治税的能力,全面提高收入质量,推动税源管理、征收管理质效的全面提升。

      领导小组下设联动协作办公室,成员由政策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计统财务科、稽查局和税源管理科部门负责人组成,统合相关业务职能,统筹部署下达任

      深入评查互动

      根据汇总整合的申报入库信息、

      税收预警信息、纳税评估疑点、网络报税、综合治税、发票使用情况等数据,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运作模式、会计核算特点和相关税收政策等管理内容,对纳税人完税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深度案头分析,针对分析发现的问题,组织税务约谈、调查核实、评定处理;对于涉税疑点核实清楚,不具有偷、逃、骗税等违法嫌疑的,及时在评估环节“关闭”;对于未核实清楚和程度较为严重的,按照明确的标准,转入稽查程序。评估检查工作组及时向联动协作办公室反馈情况进度、问题分析及工作建议等,对已经完成的评估检查任务,提交详实的书面检查报告,由联动协作办公室集体研究定案,并根据定案结果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进行后续管理,限期落实反馈。联动协作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综合分析工作情况,总结问题发生的规律、特点、动向和趋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征管、稽查措施,向领导小组提交综合分析报告,为防控税收风险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持。 宁阳县地税局

      依托评查联动机制实现房产税管理突破

      近年来,宁阳县地税局在房产税征收管理中,依托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有效衔接的“评查联动”机制,采取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引导服务、以“0”地价房产税管理为“爆破点”,以“土地价值并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为突破口,实施房产税专项评估,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对房产税征收管理的有效突破。

      “0”地价问题

      所谓“0”地价是指土地价值未入账,企业账面价值为零,土地价值未计入房产原值的现象。由于前几年企业房屋建造手续繁琐,有关部门对房屋建造过程监管不足,致使存在着大量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建筑在企业的账面无记录或记录不实,房产税管理相对复杂。税法规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目前,很多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对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在“无形资产”中进行核算和摊销,有的将无形资产中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全部转入“固定资产”中的房产、建筑物,不同的记账方法导致固定资产中的房产原值不同,直接影响房产税的计算。

      依照法规依托机制实现房产税管理突破

      为解决不同会计核算方法导致企业房产税负担不一致的局面,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财税[2010]121号),从2010年12月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宁阳县地税局房产税评估检查工作组严格执行财税[2010]121号文件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利用大集中平台、综合治税平台,采集有关纳税人数据信息,进行深度案头分析。争取国土、房管、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支持,直接到国土部门复印纳税人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审批的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到房管局查询复印纳税人实际拥有房产的证件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与房产税管理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实现了对第三方数据的增值应用,为实地核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摸清了土地房产税征管基数的基础上,直接与纳税单位法人和财务

      管理人员进行税务约谈,通过约谈能解除疑点的,直接结案。通过约谈未能解除疑点的,按规定进行实地核查,促使纳税人依法正确申报,对少缴税款的依法查补税款。对个别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该移交的及时进行移交,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措施,坚决维护税法尊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

      评估检查工作组及时向联动协作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度、问题分析及意见建议等,对已经完成的评估检查任务,提交详实的书面检查报告,由联动协作办公室集体研究定案,并根据定案结果进行后续管理,限期落实反馈。联动协作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综合分析工作情况,总结问题发生的规律、特点、动向和趋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征管、稽查措施,向领导小组提交综合分析报告,为防控税收风险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持。

      通过房产税专项评估工作的开展,全面掌握了应税房产原值、房屋租赁、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等房产税税源基数,并及时更新了“大集中”系统登记的房产税税源数据,从而也大大增强了纳税评估及税收预警的指向性和准确性,提高了税源管理水平,堵塞了房产税管理漏洞,增加了税收收入。 宁阳县地税局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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