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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平破获特大非法经营假烟网络案 刑拘21人

2015-07-21 08:47:00 作者:  来源:鲁网
鲁网7月20日讯(记者 罗燕)2012年10月17日至2015年2月,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涉及山东、河南、广东、福建四省十地市的“10.17”非法经营假烟网络案件,共刑事拘留21人,逮捕10人,已经判处有期徒刑4人,涉案价值1700余万元。该案是泰安市破获的第一起产、供、销一体化的涉烟网络案件,涵盖了生产、包装、仓储、运输、分销、零售等诸多环节。

    一名嫌疑人被抓

      鲁网7月20日讯(记者 罗燕)2012年10月17日至2015年2月,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涉及山东、河南、广东、福建四省十地市的“10.17”非法经营假烟网络案件,共刑事拘留21人,逮捕10人,已经判处有期徒刑4人,涉案价值1700余万元。该案是泰安市破获的第一起产、供、销一体化的涉烟网络案件,涵盖了生产、包装、仓储、运输、分销、零售等诸多环节。

      2012年8月,东平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掌握信息查获宋某、赵某两起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案件,查扣假冒伪劣卷烟共计12.8万支。经查,上述卷烟是从东平县老湖镇邢某某处购进。公安、烟草经过侦查,掌握了邢某某涉烟违法犯罪交易活动的规律。10月16日,东平县公安、烟草联合出击,将正在进行假烟交易的邢某某、孙某某、王某三人抓获,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卷烟10万支。

      涉案人孙某某、王某供述了两人自2012年8月以来先后六次从河南省开封市韩某某处购进“哈德门”、“雄狮”等假冒伪劣卷烟49万支,销售至泰安市东平县邢某某处的违法事实。鉴于该案涉案卷烟数量多,案情复杂,又是跨省犯罪,东平县公安局于10月17日以孙某某、王某、邢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的同时,决定依照线索,深挖此案,“10.17”专案组成立。

      2012年10月18日,办案民警根据掌控线索迅速出击,成功抓获孙某某的上线韩某某。2012年12月31日,韩某某的上线张某在与张某某(河南省平顶山市)、陈某某(福建省漳州市)进行非法卷烟交易时被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卷烟36万支,案值7.21万元,扣押涉案车辆两部。张某某三人到案后,供述了自2011年以来,与河南籍烟贩康某某(在逃)、魏某某等人在河南平顶山市叶县从事假冒伪劣卷烟生产经营的犯罪事实。后经对陈某某银行账单及物流配货单进行查询比对,专案组又相继锁定其下线广东省汕头市的陈某和、东莞市的陈某坤等人。2013年1月26日,专案组通过审讯张某和梳理案件线索,认定另一上线杜某,并将其抓获。杜某交代了自2009年以来,伙同妻子屈某某购进制假原辅材料委托学某(已故)生产假冒伪劣卷烟,销售给张某及罗某科等人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根据掌控线索六上河南、三下福建,辗转广东汕头、东莞、深圳等地,经过近半年时间,又顺利抓捕罗某科(河南省禹州市)、魏某恩(河南省平顶山市)、陈某和(福建省漳州市)等犯罪嫌疑人。2013年2月7日,陈某宜、张某峰、张某被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13年3月4日,邢某花、孙某波、王某、韩某林被东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罚,累计处罚金4万元。

      2014年以来,专案组又多次赴河南调查取证,锁定了向犯罪嫌疑人杜某出售卷烟打码设备的犯罪嫌疑人杜某伟身份。逐步掌握了杜某伟向下线出售的卷烟打码设备若干台,以及向其多名下线提供卷烟打码服务的犯罪事实。2014年7月7日,犯罪嫌疑人杜某伟抓获归案。2015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康某鹏迫于压力投案自首,交代了自2011年以来伙同张某峰、陈某宜等人利用当地回民区域执法环境恶劣的特点,加工伪劣卷烟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并主动上缴制假烟机一台套。至此该案涉案人全部到案,制售假烟网络被彻底摧毁。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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