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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扫盲" 你知道"声音商标"吗

2014-04-26 11:08:00 作者:张冉  来源:
今天是4月26日,也是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该主题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自2001年起,每年都会确定一个主题,旨在促进各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今年的主题是“电影-全球挚爱(Movies-A Global Passion)”。

      

    世界知识产权日。(图片来源网络)

        大众泰安4月26日讯(记者 张冉 报道)今天是4月26日,也是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该主题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自2001年起,每年都会确定一个主题,旨在促进各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今年的主题是“电影-全球挚爱(Movies-A Global Passion)”。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其中,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积极的作用。今年5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即将颁布实施。对照现行法律,新法有以下几大看点:

      1、禁止恶意抢注商标

      新《商标法》第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增加此条款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将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此修改在原有规定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已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的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

      2、提高侵权赔偿标准

      新《商标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新《商标法》还将在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饱受诟病的驰名商标制度异化问题。此次新《商标法》增加对“驰名商标”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旨在将“驰名商标”回归为一种法律符号。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该项修改主要针对实践中权利人维权成本过高、进行维权往往得不偿失的现象,将对商标权利人维护合法权益、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3、增加声音商标

      新《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了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日后,广大消费者熟知的QQ消息声、诺基亚、英特尔等常见的声音标识将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4、禁止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

      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五十三条,“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驰名商标”原本是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保护的一种法律概念,但长期以来,市场经营者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使用在产品上或宣传活动中。市场对驰名商标这种广告效应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饱受诟病的驰名商标制度异化问题。此次新《商标法》增加对“驰名商标”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旨在将“驰名商标”回归为一种法律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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