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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网传的“虐猫”视频截图。(微博图片)(1 /9张)
原标题:网传中学老师“虐猫”视频 当事人:为了安全
(记者 魏徽徽)一段“虐杀猫”的视频被传上网,点击量非常高,还引发电视台跟踪报道。视频中打死白猫的事主阿秀(化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上传视频的商店老板和电视台告上法庭。广州市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电视台的新闻报道没有歪曲事实,并不构成侵权。
电视台报道网传杀猫事件
2014年7月左右,一宗“杀猫”事件在网上流传,还附有视频,点击量也非常高。电视台以此线索进行采访报道。
上传的视频显示,2014年6月8日上午8时54分左右,一个女人(阿秀)和一个男人与地上的一只白猫对峙,她走到猫的右侧后方,用棍连续11下击打猫,白猫立即倒卧地上,挣扎几下后就再没有动静了。阿秀后来再折回,对白猫尸体连续击打16下才罢休离去。整个过程大约3分钟。
虐猫者是老师造成不良影响
报道出街后,去年,阿秀起诉某电视台和上传该视频的广州市天河区某商店老板小江(化名),要求两者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她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
阿秀表示,自己是一名中学老师,电视台评论说“就算是普通的人,也不会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行为。”事后,广州市某爱护猫只协会、某救助站等还联名向教育部门发出了《投诉信》。
阿秀认为,小江擅自将她对猫采取措施的视频上传到网络并大肆渲染,随后电视台进行报道,该节目片面取材,致使社会公众被误导,舆论矛头一边倒指向她,使她名誉权受到侵害。
说法
虐猫老师:基于公众安全考虑
在庭审上,阿秀说,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当天被这只白猫抓咬伤,而这只猫是无主猫,她是基于公众安全的考虑才采取措施。阿秀说,她采取措施事出有因,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猫在猛扑和咬人过程中,她不存在挑逗或引诱的行为,处置猫的行为是基于该猫的攻击性强且无人约束和看管从而严重危及路人安全,相较于人的生命权与动物生命权,采取的是“两权相害取其轻”,这种行为不能说应该得到鼓励,但至少是合情合理。
教育部门:已对该行为进行批评
天河区教育局的书面答复称,“在本次事件中,阿秀也是受害者,在报警求助无果、投诉无门的前提下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对社会舆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局已与学校对教师采取了辅导教育。今后,将继续加强师生的行为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而广州市教育局作出《复查意见》称“天河区教育局针对阿秀的行为,对其进行辅导的做法并无不妥,将建议并督促区教育局严肃对待此事,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法院:符合事实不构成侵权
越秀区法院认为,电视台在节目中报道了“阿秀对白猫采取措施”的事件,该报道所反映的事实来源于记者对目击者、阿秀本人等亲自采访行为,所报道的内容与记者的采访和监控视频吻合,并没有虚构新闻细节或故意歪曲事实真相的描述。
法院认为,电视台作为新闻传媒单位,有权依法进行公正的舆论监督,揭露社会不良现象。本案所涉的新闻报道对事件的陈述客观中立,没有歪曲事实的言词。因此,现阿秀以该报道取材片面误导社会公众并损害其名誉为由要求电视台、小江公开赔礼道歉及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至于引发涉案新闻报道的视频,虽然出自小江所经营的商店监控视频,但该视频反映的也是阿秀在公众场合的实际行为,并不具有侮辱、诽谤等侵害阿秀名誉的特性。据此,一审法院驳回阿秀全部诉讼请求。广州市中院于2015年11月二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孟祥玉(EN009)
小猫的两条前腿只剩部分残肢。(2 /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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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虐猫变态”引谩骂 背后真相是 ……
威海晚报记者 李林 常会会 2016年2月22日报道
一张让人看后揪心的小猫照片,引来全国网友一片谩骂之声。这是2月20日新浪微博上发生在威海的一件“虐猫”热点事件。
小猫是否真的被虐?带着部分网友的疑问声,晚报记者分别与文章发布者和“虐猫者”取得了联系。
2月20日,新浪博主“反虐杀特工队”发布了一条威海有人虐猫的微博,微博中提到,被虐小猫的两只前脚都被剪掉,并且大冷天不顾小猫的伤口给它洗澡,看了让人揪心。同时,该微博还公布了“虐猫”者的姓名、照片和电话。
随后,看到该微博的网友们难抑愤怒,对王先生进行了激烈的谩骂。一名网友看到微博后评论:“这种人好可怕,究竟是有一个怎样阴暗的内心才能做这样的事?”还有网友说:“这个人看长相就是一个心理扭曲,对社会不满,家庭不和睦的变态狂。”
2月21日上午,记者先联系到了该微博博主“反虐杀特工队”,他告诉记者,他是通过名为“猫咪爱蛋卷”的网友(孙女士)得知这件事的。随后,在他的帮助下,记者联系到了孙女士。
孙女士是威海一个爱猫QQ群的成员,2月13日上午9点多,王先生在群里询问她经区哪有卖猫用品的,并说自己从没养过猫,要给一只“前面两只腿都没有了”的猫洗澡。
随后,不放心的孙女士提出要看看猫的现状。于是,王先生给她发了一张猫洗完澡湿漉漉躺在被子上的照片、一张猫被关在箱子里的照片。
正是这两张照片,让孙女士及多位网友对王先生产生了质疑:“这明显不是正常人所为。”
面对网友的质疑,王先生做出回复:“它是猫中的战斗机,断腿一次,水库淹一次,再断腿一次,牛踩一次,面临多少次死亡威胁,它依然活着……”
听到王先生的回答,接触过不少虐猫事件的孙女士和几个网友断定——王先生是个虐猫者。
责任编辑:孟祥玉(EN009)
微博截图(3 /9张)
王先生很委屈
不知为何变成了虐猫者
“从20日晚上开始,我前前后后接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的20多个辱骂电话。这才让我大致明白发生了什么。”然而,记者通过“反虐杀特工队”公布的电话信息与王先生取得了联系后,他的说法与孙女士完全不同。
据王先生介绍,这只小猫是其父母养在荣成农村老家的,已经养了两年。大约半年多前,小猫的一条前腿不知怎么断了。
“农村的家猫不娇贵,过了一段时间,小猫的伤口愈合了,三条腿依然能四处行动。”王先生说,两三个月前,小猫的另一条腿也断了,父亲怀疑是老鼠夹子夹的,便把猫的断腿给剪去,但小猫依然顽强地活了下来。祸不单行,十多天前,小猫又被牛给踩瘫痪了。王先生的父亲没有把猫丢弃,而是养在东边的屋子里,时不时过去喂喂它。
过年期间,王先生看到小猫又病又瘦非常可怜,就心生怜悯把小猫带回威海,希望有人能够收养它。
王先生从来没有养过猫,也不知道怎么养,于是就加了一个爱猫的QQ群。“后来,孙女士表示要收养小猫,我觉得对方挺有爱心的,而且我肯定是不会养猫的,于是初六当天就把小猫送到了对方手里。”王先生说,本来觉得一切都挺好的,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忽然就变成了虐猫者。
王先生表示,小猫在农村没洗过澡,自己被它身上的异味熏得头晕,便给小猫洗了个澡后将它放在院子里的空调栏下面。晚上气温低,王先生怕它冷,还用木板把四周围了一下,并在里面放了一床被子。
2月12日天气不好,王先生把小猫转移到了自家的厨房里,并特地找了一个箱子给小猫做窝。之前没压住纸箱,猫爬出来过,他才找了东西盖在上面,而且,箱子上留了缝,不会让小猫憋死。
责任编辑:孟祥玉(EN009)
云南蓝孔雀被吓死(4 /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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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蓝孔雀被吓死真相 动物遭虐惨烈现场
云南野生动物园孔雀园内,放养了6800多只绿、蓝、白孔雀,园内这些孔雀或站、或卧、或信步闲逛、或与人嬉戏,或飞至高枝引颈长鸣……自由的孔雀,观赏的人群,展现一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景象。2月12日,云南野生动物园内一只美丽的雄孔雀却因被部分游客强抱拍照、拔毛,受到惊吓过度而死去。此事发生后,市民对这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表示气愤。园方回应:“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造成1只孔雀死亡,初步判定为惊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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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蓝孔雀被吓死(5 /9张)
疑惑:孔雀是因被拔毛致死吗
专家:其实孔雀是受惊吓而死
对于孔雀是被拔毛致死还是另有其因,记者咨询了昆明东方宠物医院院长李磊。李磊说:“鸟类一般都会换毛,一般的拔毛不会导致其死亡,但是鸟类受到严重惊吓后,却极易引发心脏方面的问题而致死亡。”
李磊介绍,养殖孔雀等鸟类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让它们受到惊吓。“鸟类一般对人类非常惧怕,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惊吓到它们。像游客这样强行抓住孔雀,还拔毛,确实会惊吓到孔雀,从而造成孔雀猝死。”
“不只鸟类,像兔子等宠物也极易因受到惊吓而死。”李磊呼吁游客们,孔雀等鸟类虽美,但不能强行抓捕,一是可能造成外部伤害,二是极易因惊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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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蓝孔雀被吓死(6 /9张)
目击者:一家人追着孔雀拔毛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我去野生动物园时看到一只孔雀被几个人强行按住拔羽毛及‘强抱’拍照。”15日上午10点左右,网友“poppy”报料此事,并配发了4张游客虐待孔雀的照片。该网友呼吁相关部门和园方加强管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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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蓝孔雀十分美丽(7 /9张)
园方:死亡孔雀为雄性,今年5岁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云南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白先生。白先生证实,确实有游客粗暴对待孔雀。“但不是网上说的2只孔雀死亡,只有1只惊吓过度后死亡。”
“春节黄金周的12日上午,先后有两拨游客强行抓住园中放养的孔雀合影,同时还存在拔毛的行为。”白先生说,动物园有明文规定和标识,严禁游客抓捕孔雀。“孔雀一般很难靠近,但是如果拿着饲料去引诱孔雀,就很容易抓住孔雀,况且孔雀尾巴长,很容易被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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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蓝孔雀(8 /9张)
“当时游客太多,工作人员已顾不过来监督不文明行为,已有2拨游客强行抱着孔雀拍照,到了第3拨游客强抓孔雀合影时,正好被动物园工作人员碰见,不文明行为才被制止。但随后不到半小时,一只被强抓合影的孔雀当场死亡。”白先生说,死亡的是只雄性孔雀,今年才5岁,羽毛很漂亮,身上没有外伤,此前也没有异样。不过,这只孔雀只是被强抓合影,被拔毛的情况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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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蓝孔雀(9 /9张)
“这只孔雀是动物园经过三代繁殖下来的,研究价值不是很大,但是就这样死了非常可惜。”白先生说,这是动物园发生的第一起游客不文明行为导致园内动物死亡的事件,园方非常重视。“目前初步判断死亡孔雀是因过度惊吓致死。”
白先生介绍,事发地的草坪上早已经写明了禁止抓孔雀拍照等提示语,但是游客还是视而不见。“因为此前园内未发生类似情况,暂时还没有相关的处理规定。今后我们将会进一步作出完善,目前不会追究游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