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 娱乐

房祖名案当庭宣判 获刑6个月罚款2000元

2015-01-09 14:56:00 作者:  来源:Yes娱乐新闻中心
Yes娱乐 1月9日综合报导房祖名涉毒案,今早开庭。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北京法院微博直播房祖名案动态(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北京法院微博直播房祖名案动态(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北京法院微博直播房祖名案动态(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Yes娱乐 1月9日综合报导房祖名涉毒案,今早开庭。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房祖名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随后,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指出被告人作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树立阳光健康的形象」。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坦白情节,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容留他人吸食的毒品大麻比其他毒品毒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没有前科劣迹,应从轻处罚」。

      房祖名在最后陈述时,也积极认错:「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移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