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点名通报泰安一单位 违规发放加班费

2016-05-04 18:1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田阳

  大众网泰安5月4日讯记者 田阳)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集中点名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山东5起,涉泰安一起。泰安市泰山区公证处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泰山区纪委给予泰山区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大庆党内警告处分;该单位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已全部予以清退。

  另外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为:

  1.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市中分站站长商和信公款旅游等问题。济南市市中区纪委给予商和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2.临沂市罗庄区维稳办主任徐攀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罗庄区纪委给予徐攀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补交公车使用费用。

  3.德州市陵城区供销社副主任裴振峰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陵城区纪委给予裴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高青县木李镇西李村村委会主任董洪全公款吃喝问题。木李镇党委给予董洪全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参与人员承担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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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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