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8日 星期日

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理财

上交所调整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监管要求

2014-04-21 07:46:00 作者:敖晓波  来源:中新网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是配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废止而发布的。上交所通过发布《通知》完成了与《指导意见》有关的规则衔接工作,调整了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的监管要求。

      上交所调整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监管要求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上交所昨天发布了《关于取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限制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接近、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不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予以监控。

      《通知》发布后,上市公司股东一个月内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超1%时将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竞价交易或是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参与融资

      融券交易也不再有特别限制。但股东仍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通知》并不涉及股份限售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权益变动等相关规定。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是配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废止而发布的。上交所通过发布《通知》完成了与《指导意见》有关的规则衔接工作,调整了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的监管要求。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段立坤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