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正式出台

2023-09-29 10:05: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吴长哲 李昂

新闻发布会现场(见习记者 李昂 摄)

  大众网记者 吴长哲 见习记者 李昂 泰安报道

  9月28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是2023年泰安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已于2023年9月7日经泰安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9月1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年,省政府修订实施《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后,《泰安市卫生应急事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健全泰安市卫生应急事业制度机制。当前泰安市实施的《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是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公布施行至今,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公共卫生安全、卫生应急治理的新要求。

  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预防处置措施,提升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切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政府规章,从而依法、科学、精准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有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今年,《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立法工作专班,统筹调研、起草、审查、修改等工作。先后通过政府网站、召开研讨会,专家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征求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并协商一致,形成了《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针对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准备措施、监测报告制度、应急处置措施等作出规定并就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的行为依法设定了法律责任。

  《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以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立法宗旨。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完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制度,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细化监测报告制度,健全监测与预警体系,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和平台,完善报告与举报制度。实施规范有效处置,规定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清晰界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单位和个人责任,规定13项处置措施,确立分类救治原则,强化中医药防治、群防群控,规范了物资保障和社会捐赠。法律责任方面,明确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8种情形和妨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5种行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出台,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对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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