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征稿启事

2021-10-19 11:08:15 来源: 中共泰安市委网信办 作者:

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征稿启事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现代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鼓励全国广大网络媒体和网友积极创作展现泰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泰山文化、风土人情、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秀网络文化作品,为泰安全面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营造浓厚的网络舆论氛围,特举办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10月20日——12月10日。

  评审时间:12月中旬,由专家组进行作品评审。

  公布获奖名单及颁奖时间:2022年1月-2月择机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

  二、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作品主题内容围绕泰安、泰山,富有时代特色和教育启迪作用;

  3.作品体现网络文化特点,传播方式多样,善用网言网语,通俗易懂,影响较大,网上点击率高、传播广泛;

  4.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原创首发。

  三、主题内容

  一是深入反映泰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二是反映泰山文化、风土人情、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等。

  三是宣传泰安市正能量故事、各类先进典型等。

  四、参评范围

  1、所有通过网络媒体发布的作品。

  2、网络媒体。包含官方新闻媒体机构主办的网站及其新媒体账号、应用程序等,商业媒体平台及其新媒体账号、应用程序等,政务媒体,自媒体账号等。

  3、作品形式可以是新闻作品、文学文艺类作品(小说、诗歌、散文等)、短视频、图片影像、H5、海报、手绘、网络动漫、长图等等。

  4、应征作品可以以官方机构、团体或个人名义提交,也可由各级网信办、文联组织、民间协会、各网站等推荐。

  五、奖项设置

  1.媒体类

  (1)媒体号:媒体机构运营的宣传泰安、泰山为主的新媒体,包括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头条号等;(2)政务号:宣传泰安、泰山为主的泰安市直和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运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头条号等;(3)自媒体号:泰安市企业、个人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头条号等。

  提报此类作品请填写附件1、附件2。

  2.新闻作品

  (1)新闻文稿:新闻媒体原创并通过网络发布的新闻、消息、通讯、评论等;(2)融合作品:新闻媒体原创并通过网络发布的新闻类摄影、音视频、H5、海报、长图、微动漫、直播等。(3)新闻专栏专题。新闻媒体开设的各类新闻专栏和专题报道。

  提报此类作品请填写附件1、附件3。

  3.文学文艺作品

  网络发布的小说、诗歌、散文等。

  提报此类作品请填写附件1、附件4。

  4.创新创意作品

  网络发布的非新闻类图片、音视频、H5、海报、长图、微动漫、直播等。

  提报此类作品请填写附件1、附件5。

  5.特别贡献奖。提报此类作品请填写附件6

  六、参评办法

  1.报送办法

  (1)新闻媒体机构。填写推荐表并由单位组织审核把关。报送作品提交资料包括:

  ①附件中的报送目录和推荐表word电子版;

  ②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或图片电子版形式提交。

  (2)非新闻媒体机构。提交资料包括:

  ①附件中的报送目录和推荐表word电子版;

  ②相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以扫描件或图片电子版形式提交。

  (3)个人应征作品。提交资料包括:

  ①附件中的报送目录和推荐表word电子版;

  ②身份证正反面以扫描件或图片电子版形式提交。

  2.报送要求

  (1)应征者根据类别填写附件。

  (2)申报作者(主创人员)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为准(刊播时署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在笔名、网名后加括号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3)媒体类主创人员不超过5名;新闻类文稿作品、文学类(主创人员)不超过3名,编辑不超过2名;新闻类融合产品、创新类(主创人员)不超过5名,编辑不超过3名;超出按“集体”申报;作者、编辑务必按要求填写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姓名。按“集体”申报,须附对作品做出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请各推荐单位、个人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应征作品+参评类别+作品名称”,打包发送至tswlwhcbj2021@163.com。

  七、评审奖励

  1.由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择优在有关网络媒体展示。

  2.2022年1至2月,择机举办颁奖典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奖品)。

  八、免责声明

  1.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等情况,相关申报材料有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参赛作品需有完整版权,如产生版权纠纷引发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负。

  3.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研究、转载、出版等权利,参赛即视认同本次大赛规则。

  4.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活动解释权归中共泰安市委网信办所有。

  附件:(点击可下载)

  1.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2.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媒体类)

  3.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新闻作品类)

  4.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文学文艺作品)

  5.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创新创意作品)

  6.2021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特别贡献奖)

中共泰安市委网信办

2021年10月19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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