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市直部门单位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绩效考核“好差评”重点工作专项评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评价定于2021年9月1日9时至9月7日18时进行,评价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灯塔泰山先锋网泰安市绩效考核“好差评”系统、关注“灯塔泰山先锋”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手机链接均可进行评价。评价账号和密码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本次评价主要是对本年度我市推进的10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分难度评价和满意度评价两种方式。其中,难度评价是对10项重点工作按照“很难、较难、一般、较容易、很容易”五个等级,逐一作出评价;满意度评价是对相关事项按照“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级作出评价。
评价方法。①登录灯塔泰山先锋网—点击“绩效考核好差评”系统图标—在“重点工作专项评价”专栏中点击“我要评价”—阅读评价说明,输入账号密码后开始评价—点击评价页面下方的“提交”完成评价。②打开手机链接开始评价—点击评价页面下方的“提交”完成评价。③登录“灯塔泰山先锋”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好差评”栏目开始评价—点击评价页面下方的“提交”完成评价。
本次评价将作为评定市直部门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请评议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出评价。为确保重点工作专项评价顺利开展,评价结果公正有效,将在评价期间开通监督电话,接受评议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38—6992079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1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市直部门单位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绩效考核“好差评”重点工作专项评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详细]
今冬采暖期自2021年11月10日开始,约130天。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居民住宅为23元/平方米(130天);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130天),采暖期结束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进行结算。[详细]
近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9月份,泰安市各县(市、区)、功能区文旅部门、旅游景区(点)共策划组织6项旅游节庆活动,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生活。[详细]
为深入推进泰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泰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部署开展了2021年度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详细]
2021年8月30日0-24时,泰安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详细]
8月30日8时至31日8时,泰安全市平均降水量67.5毫米,泰山区97.1毫米,岱岳区60.8毫米,泰山景区75.9毫米,高新区52.5毫米,徂汶景区43.1毫米,新泰市40.7毫米,肥城市84.7毫米,宁阳县39.5毫米,东平县82.3毫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