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王小涵
日前,山东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泰安市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王志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志鹏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为有关单位谋取免除税务罚款、缓交税款等利益并索要或者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王志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泰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山东省税务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志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志鹏简历
王志鹏,男,汉族,1964年3月生,山东茌平人,大专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省肥城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东平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泰安市地税局泰山风景名胜区分局局长等职。2009年3月任泰安市地税局岱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3月任泰安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12年2月任泰安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局长,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局长(副处长级)。2020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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