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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汶
为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泰安警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第七次“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
9月10日和11日早6时30分至晚21时,统一开展两次集中行动。
整治重点
●集中捕捉流浪犬、无主犬。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旧村改造拆迁区、建设工地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流浪犬及时、有效的进行捕捉,对没有采取有效约束措施,放任犬只外出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坚决杜绝街面流浪犬四处流窜现象发生。
●整治各类违法养犬行为,重点包括: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除犬粪;携犬进入禁止进入区域;侵占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养犬;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烈性犬;不服从养犬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
整治区域
●以泰城城区为主要整治区域,突出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住宅小区)、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农集)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
整治措施
图为工作人员对遛犬不拴绳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除犬粪、侵占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养犬、饲养禁养烈性犬、携犬进入禁止区域等违法养犬行为。
●开展捕捉流浪犬工作,捕捉到的流浪犬待确定无人认领后联系犬只收容中心进行收容。
●组织开展养犬宣传活动,让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深入人心,让依法登记的规定人人知晓。
●加大对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养犬市民依法文明养犬。
●加强对“泰安市养犬管理便民服务点”的督导检查,指导各服务点依法、规范开展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挂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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