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3月22日讯(记者 田阳)3月22日,泰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复工达产补助政策宣读会在泰山区文化大厦举行。会上,对泰山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政策及审核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并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企业代表疑问进行了解答。
泰山区委、区政府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区规上企业的影响,结合泰山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此次补助政策,目的是为了有序推进区内规上企业复工达产,做到疫情防控、服务发展“两不误、双促进”,支持企业实现稳步发展,确保区内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全部复工达产,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此次补助政策具有普惠性、激励性、可操作性、及时性四大特点,补助范围覆盖了至2020年6月30日在泰山区纳税的近500家“四上”企业,对补助范围内的“四上”企业,将按照2020年3月至6月缴纳的增值税形成地方收入的3%进行补助,对2020年上半年增值税达到或高于去年同期的“四上”企业,则将按缴纳的增值税形成地方收入的5%进行补助,具体以该区财政和税务部门核算确定数据为准,两项标准不重复补助。后续详细补助方案将经泰山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26日前兑现到位。
附:泰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复工达产补助办法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序保障复工、恢复经济运行”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序推进我区“四上”企业复工达产,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疫情期间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要求,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财政在逆经济周期的调控作用,引导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步发展,推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助范围
至2020年6月30日在泰山区纳税的“四上”企业。
三、补助标准
1、对补助范围内的“四上”企业,按照2020年3月至6月缴纳的增值税形成地方收入的3%进行补助。
2、对2020年上半年增值税达到或高于去年同期的“四上”企业,按缴纳的增值税形成地方收入的5%进行补助(以区财政和税务部门核算确定数据为准,与第一条不重复补助)。
四、审核程序
1、区税务部门于7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纳税数据提供给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审核意见,初步拟定补助方案后报区政府审批。
2、补助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26日前兑现到位。
本办法为应对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达产临时性补助办法,补助兑现到位后该办法自行作废。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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