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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汶
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们: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即日起,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
一、暂停市、县(市)车辆管理所及在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银行、邮政、保险公司、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单位设立的社会代办服务网点的车驾管业务窗口对外服务。
二、恢复以上业务的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三、网上办理业务途径
如果您急需办理补领驾驶证、补领合格标志、申领免检标志等部分车驾管业务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d.122.gov.cn)或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进行实人认证注册后办理。补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暂停办理。
四、部分业务延期办理情况说明
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2、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3、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4、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暂停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泰安公安交警提醒您和家人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特此通告。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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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即日起,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详细]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打击网络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共泰安市委网信办、泰安市公安局联合通告。[详细]
1月31日,泰安市委办公室下发《中共泰安市委关于追授李弦同志“泰安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泰委〔2020〕16号),追授李弦同志为“泰安市优秀共产党员”。[详细]
为抗击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上级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即日起,泰安市纪委市监委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泰安市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详细]
今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到泰安高新区暗访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要进一步加大排查管控力度,严防疫情输入,严控疫情扩散,宁可严一点,不可松一毫,坚决斩断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详细]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通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