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布第十批巡游车驾驶员条件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019-08-22 09:3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8月22日讯记者 夏彤)8月21日,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第十批巡游车驾驶员条件审核合格人员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7月29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共报名243人,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226人。

  材料审核合格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非泰安户籍需携带泰安市居住证原件)于2019年8月26日至30日到原报名处建档。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在建档时主动向工作人员提出,并按报到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的学员可自行在网站下载题库学习。培训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到9月9日,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八点半,参加培训的需携带IC卡和身份证原件,不参加培训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考试地点为市交通运输局职业资格评价中心五楼无纸化考场(迎胜路62号)。缴纳考试费时间:不参加培训及初次考试学员为9月9日下午1点—3点,往期不合格补考学员为9月10日当天缴纳。领证时间及地点:9月20日及之后到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08窗口领取。

  据了解,参加考试的人员包括本期通过审核的驾驶员及之前已通过审核但未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驾驶员。审核合格的驾驶员需按公告注明的时间建档并考试,自公安部门回复查询函之日起3个月以内,未前来建档申请考试的驾驶员,须重新由公安部门核查合格后再申请考试,由此影响按时领取证件的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附:第十批巡游车驾驶员核查名单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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