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泰安市旅游监察支队发布国庆出游提示

2016-09-28 11:0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9月27日讯 国庆假期,泰安市旅游监察支队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布出行提示:

  做好“功课”,安全出游

  出游前请密切关注旅游、外交、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社会治安等情况及应急救援电话等,并积极购买个人旅游保险。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请积极参加行前说明会,了解目的地的旅游注意事项等信息;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提前熟悉行车路线,并在出发前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途中发生意外故障;参加登山、探险、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请充分了解风险信息,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制定详细出游计划,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报名参团,认清资质

  旅游广告是游客选择旅游产品的重要途径。游客在选择旅游线路时,一是不要仅以价格为选择的依据,应详知旅游线路包含的内容、景点数量、住宿标准等,理性地综合分析旅游产品;二是选择讲诚信、守法经营的旅行社;三是黄金周期间尽量避免选择热点线路出游,出游时间也最好避开客流高峰期;四是切勿轻信路边派发的传单及网上发布的信息;五是选择出境游要慎重,目前东南亚地区出现寨卡病毒,欧洲多国家发生恐袭事件。有出境旅游意愿的广大市民和游客行前一定要了解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游的资质;六是台湾游属特许经营,目前我市没有经营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含分社),提醒大家特别注意。

  签好合同,约定清楚

  详细了解旅游合同的内容,并保留旅游发票。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索要发票后要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准×星”的字眼属不规范的表述);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旅游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行程几天中共有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等。把以上环节以书面形式约定清楚,可避免日后纷争。

  转团、拼团,务必注意

  转、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拼团必须征得游客同意。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层层转、拼团的突出特征为游客不知情,旅游线路变改大,服务质量不保证。

  理性购物,警惕欺诈

  在旅游途中购买商品时:一、对定价很高的珠宝玉器类贵重物品,购买时要慎重;二、购物后索要发票,发票内容要包含对所购物品品质的详细表述;三、要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购买后发现确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

  文明出行,合理维权

  出游在外,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遇到纠纷,理性对待。如自身权益受损,注意收集用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如发票(或收据)、合同、门票、照片、音像等。

  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游客行程结束后可到旅游投诉中心或相关部门投诉。旅游投诉中心或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游客向旅游投诉处理机关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期间从投诉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游客在外地遇到旅游纠纷可直接拨打全国旅游投诉热线12301。此外,游客也可向市消协(12315)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到人民法院起诉。无论寻求何种救助,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表及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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