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印发通知: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

2021-03-15 08:59:17 来源: 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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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办字〔2021〕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工作方案

  为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2020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规范建立便民高效、“一证准营”的行业综合许可制度,配套建立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各界认同认可、跨地互认通用、电商认可适用的市场应用环境,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动集成化流程再造、信用化审批监管、智慧化功能提升。

  二、改革范围

  在原有20个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新增建筑、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生产等行业,将改革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详见附件)。对行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许可事项变动调整为1项以下的行业不再实行“一业一证”改革;将许可事项变动调整为2项以上的行业或新兴业态及时纳入改革范围。探索对民办非企业等非营利性经营主体实行“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对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经营主体实行“一证准营”。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审批事权,推进“一章审批”。

  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力争“一业一证”改革涉及的审批事权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行业综合许可“一门办结”。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事项划转,“一业一证”改革涉及的审批事权原则上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集中行使,推动实现行业综合许可“一章审批”;暂不适宜划转的,相关审批部门应做好协同配合。持续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功能区赋权,最大限度地将“一业一证”改革涉及的审批事项交由一个层级审批,暂时无法实现的,由该行业许可主项审批层级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实施。进一步推动审批事权向乡镇街道下沉,实现便利店、餐饮等更多行业就近办理。

  (二)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

  对一个行业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审批条件、提交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

  (三)简并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

  按照共用信息自行复用、个性信息自主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材料。需要现场勘验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产业政策事项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相关申请材料由勘验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并获取。

  (四)优化受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

  设置“一业一证”办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优化线下服务,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帮办代办服务。建设“一业一证”信息化平台,实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证照免费寄递、不见面审批。

  (五)合并核查程序,实行“一同核查”。

  对需要现场核实的,采取统筹组织、协同联动的方式,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积极推行远程视频勘验、审勘合一、先证后核、免审换证、告知承诺制审批等便利模式。

  (六)再造审批模式,实行“一并办理”。

  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全部审批用时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的需现场核查事项用时最短的时限确定,限时办结。

  (七)创新准营方式,推行“一证准营”。

  对符合要求的行业经营主体,制发全省统一的、加载集成了有效审批信息二维码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推动行业综合许可从新办扩展到变更、延续、注销全流程,并与主体设立、企业开办等环节相衔接,与证照通办、一件事一链办等改革相融合。积极推进行业综合许可证跨地互认通用、电商平台认可适用,方便行业经营主体跨地经营、上网经营。大力推广电子证照,方便行业经营主体亮证使用。具备条件的行业不再发放纸质单项许可证书,逐步取消纸质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发放。

  (八)推行行业综合监管,实现审管“一体联动”。

  对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审批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健全许可信息、监管信息、执法信息双向推送、互联共享、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动态监管、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类监管等方式,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一业一证”改革作为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的治本之策,下大力气推进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推进和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制定全面推进改革工作方案,持续完善改革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敲定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确保改革任务尽早落地、全面落实。

  (二)强化调度考核。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调度,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和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深化改革的具体建议。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以办件量、覆盖率、创新做法、社会满意度等为要素的考核推进机制。

  (三)强化宣传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窗口业务人员、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一业一证”业务流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一业一证”改革举措和作用,积极赢得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泰安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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