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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实行“泰安通”扫码通行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县直及市属以上驻宁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按照《泰安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泰安通”扫码通行的通告》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I级响应期间,在县城区内实行“泰安通”扫码通行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包括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车站(候车室)、学校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通告精神,迅速布置安排,落实专人负责,以机构名称注册,务必于2月15日16时前完成建立扫码系统工作。
三、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及时组织推动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公众自觉扫码进出,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管理秩序。
联系人:胡德军 5622072、13854899098
王帅 5611072、13053813779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附:泰安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泰安通”扫码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便群众出行,提高通行效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在全市实行“泰安通”扫码通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泰安通”扫码通行适用于: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车站(候车室)、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
二、自2020年2月14日10时起,上述场所均要实行扫码通行。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经营业主通过扫描“泰安通”单位版二维码,按提示要求生成并打印本单位的出入二维码,张贴于出入口显著位置,并安排专人引导、监督出入人员有序扫码。
三、所有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均要积极配合扫码(各单位可视情自行确定人员在离开时是否需要扫码),首次扫码需进行短信验证(短信免费)。对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进入。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扫码通行确有困难的人员,应做好书面登记。
四、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积极支持、指导、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迅速建立扫码通行制度,并严格实施。
五、扫码通行制度停止时间由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研究确定,另行通告。
泰安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泰安通”单位版二维码
技术支持电话:18653855984 13561771225 1558850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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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于2月11日至6月10日,在微信公众号“泰安人社‘双创’服务平台 泰山‘集结号’”和泰安招聘网等平台同时开展主题为“战疫情 稳就业”的“2020年春风行动网络招聘服务活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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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便群众出行,提高通行效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在全市实行“泰安通”扫码通行制度。[详细]
2月12日12时-24时,泰安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详细]
2月12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信息称“良庄镇疫区茅茨西村有患者下午偷跑出来,现在公安机关正全力抓捕……”此消息一出,引起较多传播和讨论。[详细]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3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泰安市教育局就做好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制定线上学习服务指南。[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