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将在东平建大型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地

2016-03-12 11:14:00 作者:姜言明 刘涛  来源:大众日报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的敏感话题,只因它涉及到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近年来,泰安市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虽相对平稳,但是仍处于多发高发阶段,不能说是乐观。新时期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哪些特点,犯罪原因以及如何预防?近日,记者采访了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听听他们怎么说。

      □本报记者 姜言明 刘 涛

      本报通讯员 李玉岭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的敏感话题,只因它涉及到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近年来,泰安市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虽相对平稳,但是仍处于多发高发阶段,不能说是乐观。新时期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哪些特点,犯罪原因以及如何预防?近日,记者采访了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听听他们怎么说。

      暴力案件性侵案件占大头

      罪名集中,暴力型犯罪突出,这是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最突出特点。其中寻衅滋事、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带有暴力色彩的罪名最为常见。

      之前,泰安未检处就曾办理过一起类似案件:吴某和李某两个高中生在网上聊天时发生了口角,两人互不服气,干脆就约着出来打架,到了约定地点后,吴某直接当胸一刀,李某连反应都没有就倒下了,就这样吴某还不解气,又拿砖头拍了李某的头部几下才算完,被害人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若没有自首和赔偿两个情节,作为未成年人的吴某即使不被判死刑,也要被判无期。“只因几句口角,却付出这样惨重代价,实在不值得。”泰安未检处处长张振龙说,这类案件往往以结伙作案居多,犯罪动机比较单纯。

      据了解,每年在未检处接收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暴力型犯罪高达50%以上。

      另外涉及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近年来也呈高发趋势。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多,他们便成了易受伤害的群体。前不久,泰安一三岁女童竟然被自己的继爷爷性侵,让人惊讶不已。该女童只是众多受性侵伤害的一员,根据泰安人民检察院未检处提供数据显示,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性侵案约占三成。

      问题家庭成青少年犯罪主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未成年人犯罪频发?问题家庭是主因。据张振龙介绍,在他们所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来自于问题家庭。

      刘某某故意杀人案就是典型。16岁的刘某某平时寡言少语,前不久在泰安某饭店做服务员时,因传菜慢被厨师训斥,结果他不服气与厨师进行理论,后演变成厮打,其间刘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被害人猛扎数刀,致使对方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刘某某之所以有这种过激行为,源于他的家庭。据了解,刘某某的母亲离婚之后改嫁多次,因为这他从小就对母亲心生怨恨,母子关系紧张。由于家庭的疏远,他过早地进入了社会,又因为性格的孤僻自卑,致使他在遇到大事时不能自控,才酿成今天的悲剧。

      “这种问题家庭是典型的放任不管型,父母往往忽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放任自流,孩子像一匹脱缰野马,无拘无束,一旦犯罪诱因出现,就会走上犯罪道路。”张振龙说。

      他把问题家庭总结为三类,除上述类型外,另外还有过度溺爱型和严加管教型两种。原因虽各有不同,但归根结底这些孩子都是缺乏关爱或得不到正确的关爱而酿成祸端。

      建立青少年犯罪预防网络

      去年,泰安市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犯罪案件1829,批准逮捕1015,受理审查起诉45118,提起公诉4286,不起诉39人。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3253人。上述数字表明,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并不乐观。

      要想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关键在预防。据张振龙介绍,他们早在2013年就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目前全市有四个县市区拥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其他县区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今年他们将在青少年预防犯罪方面拥有大动作。张振龙告诉记者,泰安市检察院将与教育部门联合建立全市青少年预防犯罪网络,将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学校、乡镇。同时依托地方检察室、学校成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志愿者宣讲团,通过吸纳社会力量,让人人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播员。

      建立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地,今年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大型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地将在东平建成,届时全市的青少年都可以到基地内参加体验式活动。

      未来,他们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加强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王洪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