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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4人滥伐林木12立方 终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6-03-10 08:37:00 作者:胡凯  来源:大众网
东平县戴庙镇某村四人因省钱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12立方,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

      大众网泰安3月9日讯(通讯员 胡凯)东平县戴庙镇某村四人因省钱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12立方,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东平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戴庙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戴庙镇某村时,发现路边大批杨树被砍伐,民警遂对伐木者进行询问,得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任某某、段某某与卢某某四人为了省钱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戴庙镇某村路边杨树53棵,立木蓄积为约12立方米。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杜某某四人无证采伐林木,且采伐林木为路边杨树,立木蓄积为约12立方米,构成滥伐林木罪,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前又到了伐树的季节,但在下斧前请确认您是持证上岗,避免触犯法律。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王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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