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特价商品不退换属霸王条款 肥城市民购残缺衣服获赔

2015-03-12 07:54:00 作者:马兴强  来源:齐鲁网
每逢节假日或换季时节,总有一些商家以“清仓处理”、“店面装修”为名,特价促销已成为众多商家的促销手段。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店主为消费者更换了一件同价格的衣服,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每逢节假日或换季时节,总有一些商家以“清仓处理”、“店面装修”为名,特价促销已成为众多商家的促销手段。近日,肥城市消费者协会就收到一起因“特价商品”而产生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王某在一品牌服装店看中了一件衣服,由于号码不全,进行特价处理。消费者试穿后,感觉效果不错,就买下了。第二天,王某穿上新衣服上班,同事发现衣服上有一个小洞。于是,消费者就拿着发票来到商店要求退换,店主以“特价商品不退换”为由,只同意修补。消费者认为自己花钱买了一件残次品,不同意店主的要求。两人协商未果,消费者只好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依据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店主所打出的告示“特价商品不退换”是格式条款,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其内容是无效的。

      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店主为消费者更换了一件同价格的衣服,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