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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布消费维权案例 大众汽车城交定金无法提车

2015-03-10 15:00:00 作者:刁云龙  来源:大众网
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泰安市工商局和泰安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公布了泰安201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大众网泰安3月10日讯(记者 刁云龙)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泰安市工商局和泰安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公布了泰安201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4年1月16日,泰安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市政府12345转办单,消费者于2013年11月27日在大众汽车城预订了一辆途观汽车,当时交了2000元定金,而且签订了购车协议,车价为25.48万元,外加6000元的导航和装具。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去提车时,工作人员称原来订的那款导航已经售完,让其更换原车导航,需要再加1.5万元,否则不予提车。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希望工商机关给予协调处理。

      经辖区工商机关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遂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及《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因卖方违约,没有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辖区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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