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多家企业卖预付卡 泰安市仅有11家备案

2015-03-10 15:41: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9日,记者在泰安市商务局了解到,泰安市发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中,仅有11家在是商务局进行了备案登记,远少于发售预付卡企业的总数。

      泰安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在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第四条规定,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而且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这位工作人员说。

      9日,在泰安市商务局了解到,泰安市的发卡企业中,仅有11家企业在商务局进行了备案。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地三十六条规定,不进行备案的企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2015年3月9日,在泰安市商务局,因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的发卡企业为:

      山东泰安银宝食品公司

      山东兴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新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泰安凯撒金殿温泉会馆

      肥城盛世佳和购物广场

      肥城新合作购物中心

      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宁阳凌云商社集团

      宁阳县万达百货有限公司

      宁阳县华联商厦

      东平县华联商厦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