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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城区部分路段实施黄标车禁行 违者将受处罚

2014-09-22 09:22:00 作者:段衍海  来源:大众网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肥城市交警大队日前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禁行。

      大众网泰安9月22日讯(肥城台记者 段衍海)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肥城市交警大队日前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禁行。  

      据悉,禁行车型为黄标车。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禁行范围;禁行区域:泰临路(不包括)以南、文化路(包括)以北、泰西大街(不包括)以西、康汇大街(不包括)以东区域内主次道路;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禁行期间,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处200元罚款。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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