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购房者"预借"房款 开发商交房"涨价"

2014-08-19 14:41:00 作者:尚乃贵  来源:齐鲁网
近日,泰安新泰的市民向记者爆料,说自己预付的商品房临近交房了,却遭开发商突然涨价。(视频截图)  为此,记者联系了原来公司的股东王树波,王树波告诉记者,现在公司涨价,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QQ截图20140819085359

      近日,泰安新泰的市民向记者爆料,说自己预付的商品房临近交房了,却遭开发商突然涨价。(视频截图)

    QQ截图20140819085217

      购房者说,自己曾经跟开发商签署的借款协议,也被开发商新公司否认了。(视频截图)

    QQ截图20140819085316

      为此,记者联系了原来公司的股东王树波,王树波告诉记者,现在公司涨价,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视频截图)

      齐鲁网8月19日讯近日,泰安新泰的市民向记者爆料,说自己过去花了20万元跟开发商预定的商品房临近交房日期了,但是交房之前有个条件,购房者们必须每平米再增加1000元购房费用。否则,不能交房。

      购房者“预借”房款 开发商交房“涨价”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拉呱》 报道,2007年开始,泰安新泰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了陶然名城的楼盘,因为当时没有正规的卖房手续,金泰公司先给买房者们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意向书,双方约定好了楼房的价格、楼层位置、车位、储藏室等信息,而买房者要先以借款的名义,向金泰房地产公司支付一笔款项。

      买房者们都纷纷交了钱,房子一直拖到去年十月份才开始动工开建,按照计划,今年八月份封底,明年三月份交房。在大家都看到希望的时候,今年四月份,金泰公司又提出了涨价的要求。

      买房者们告诉记者,当初他们买房的价格是每平米2200元,但是开发商说周边的楼盘现在都涨价了,所以他们买的房子也要每平米涨价1000多,这让买房者们难以接受。还没等买房者多问几次,开发商又提出了合同签署无效的说法。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现在开发商的王经理,王经理告诉记者,原来公司的股东把房子卖给了这些业主,后来我们现在的公司又把股权给收购了,所以关于这些问题,公司正在处理解决中。"

      前后股东有变更 昔日协议难认同

      原来金泰公司2008年成立的时候,最大股东叫王树波。2010年,新董事长胡瑞工又从王树波手中收购了公司全部的股份,按照现在公司的王经理的说法,买房者们签字盖章的时间大都在2011年以后,而这个时间,公司已经不是原来的公司了。“我们的新公章变更时间是2010年的6月7日,在业主合同签订时间的时候,我们都已经变更了新公章了,原来的公章都已经不用了,我们的新公章是带编码的,业主拿的那个时间的公章是不带编码的"王经理说,公司正在对这件事情展开调查,有结果就告诉大家。”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前任董事长王树波本人,王树波告诉记者,"把股份变更给他,公司就变成他的了,但是公司变更,我的股本金、我的投资他都没有退给我。"王树波与胡瑞工在2010年6月2日签订股权变更协议,6月7日新公司刻了一枚带编号的公章,而原来的公章没有及时销毁,落在他手里。没有编号的公章,只能用于公司内部管理。王树波还告诉记者,"针对这个协议,我又写了一个解除协议通知书,又重新变更,变更成我的40%股份,我投了2560万。"

      2012年8月21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11月24日双方全部交接完毕。王树波告诉记者,交接时他将协议与合同都审核了一遍,包括当初104户的购房者的协议和款项,他都跟新公司做了交代。

      按照他的说法,现在金泰公司涨价,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随后记者有根据王树波的说法,向新公司的王经理进行求证,但是始终没有问到合理的答复。(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拉呱》 原标题:泰安:定了一套房 现在要涨价)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