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2014年泰安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4-08-18 08:01:00 作者:  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网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泰教办发〔2014〕45号),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以保障每一名适龄且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目的,以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均衡为目标,依法规范招生、推进阳光招生、实行诚信招生、做到廉洁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平稳,人民满意。

    招 生 工 作 意 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泰教办发〔2014〕45号),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以保障每一名适龄且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目的,以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均衡为目标,依法规范招生、推进阳光招生、实行诚信招生、做到廉洁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平稳,人民满意。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原则。按户籍和现住址,继续实行中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把教育当作最大的民生,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合理的上学诉求,体现以人为本。

      2、坚持计划招生原则。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中小学招生计划,做到应招尽招,不得削减招生计划,并将计划作为建籍依据,完不成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控。

      3、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局《指导意见》规定,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

      4、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加强过程性监督和管理,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5、坚持均衡编班原则。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有条件的学校要执行省里的规定,减少大班额,防止出现超大班额。分班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实验班、小班等特殊班级。

      6、坚持依法招生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泰安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6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招生,不得违法、违规招生。

      7坚持诚信招生原则。实行家长诚信承诺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生划片入学资格。学校要张贴家长承诺书样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营造诚信氛围。

      8、坚持廉洁招生原则。教育系统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以对社会、对学校、对家长、对学生、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不准接受宴请、礼品,更不准向家长暗示索要财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9、坚持监护到位的原则。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监管到位;学生在校外期间,家长要监护到位,体现家长的亲情、关爱和关怀。

      10、坚持学校为主的原则。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以学校为招生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认真负责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