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四成以上“民告官”案件需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

2014-08-01 03:1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原标题:四成以上“民告官”案件 机关负责人需出庭

      近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发布文件,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复议听证工作进行具体规范。其中规定,各行政机关应确保,当年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不低于案件数量的40%“长期以来,部分行政官员对行政行为被起诉、被复议抱有偏见,不愿出庭应诉及参加复议听证。”泰安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中,被起诉或被复议的行政机关多委托律师或法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或参加听证。

      近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复议听证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根据规定,对行政机关当年发生的首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重大、复杂、集团性案件及上级机关认为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或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的其他案件,县(市、区)人民法院和政府法制机构应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并于开庭审理或听证会召开10日前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确因正当事由不能参加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并委托本机关分管领导出席。各行政机关应确保当年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不低于案件数量的4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陶云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