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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10日至17日网报

2014-04-12 13:28:00 作者:巢晶  来源:中华泰山网
近日,泰安市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4月10日至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近日,泰安市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4月10日至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本次资格认定的范围为2014年在泰安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的申请人员;2011-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并通过全省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即面试)的申请人员。

      资格认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泰安市的中国公民;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相应类别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0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等要求。

      另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4月10日至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本人于4月21日至4月22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提交材料。

        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10日至17日网站申报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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