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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经济普查登记月底结束 个体户拒报最高可罚1万

2014-03-28 07:48:00 作者:张立民  来源:泰山晚报
25日,记者从肥城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未按时申报的企业事业组织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时申报的个体经营户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25日,记者从肥城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未按时申报的企业事业组织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时申报的个体经营户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据该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肥城市已经基本完成入户登记,普查登记工作进入扫尾阶段,个体经营者已统计59782家,经营企业8499家,个别还未进行入户登记工作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需主动配合普查员的入户登记工作。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关规定,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企业事业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而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个体经营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个体户拒报最高可罚1万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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