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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市民丢失货运单 千余元货款被冒领

2014-01-14 13:24:00 作者:张伟  来源:泰山晚报
市民黄先生通过物流给客户发了一批地板砖,并委托物流公司代收货款。黄先生将领取货款的货运单丢失,13日,黄先生到物流公司查询得知,千余元货款已被他人冒领。

      市民黄先生通过物流给客户发了一批地板砖,并委托物流公司代收货款。黄先生将领取货款的货运单丢失,13日,黄先生到物流公司查询得知,千余元货款已被他人冒领。

      黄先生在光彩大市场经营一家建材店,并且还开通了网店,1月8日,黄先生给临沂的一名客户发了一批地板砖,“很多客户都是收到货物之后再付款,为了方便,我一般都是委托物流代收货款。”黄先生介绍说,客户付账后都会给通知,事后只要拿着货运单到物流公司领取货款便可。11日,客户给黄先生打来电话,称已收到货物,并且将费用支付给了物流公司。因为最近几天业务繁忙,黄先生就没有及时去物流公司拿回货款。12日下午,黄先生想起还有一笔千余元货款未领取,然而,令他感到意外的是,那张货运单竟然找不到了。

      随后,黄先生来到位于光彩大市场南首的某家物流公司查询,工作人员的答复让黄先生大吃一惊,“他们说那一千多元货款已经被人领走了。”黄先生告诉记者,面对自己的质问,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称货物单就是凭证,所以并不核实领款人的身份,“工作人员说因为我没有挂失,所以很难确认领款人是否与我有关系。”几经协商无果,黄先生只好报了警。

      据民警介绍,多数物流公司尤其是个人经营的物流公司都有代收货款这一业务,为的就是增加客户量,然而,由于制度不完善,物流公司一般不核查领款人身份,这就导致一旦发货方丢失货运单而货款又被他人冒领,失主又没有及时挂失,就会出现百口难辩的情况。“最好不要采用类似的没有保障的交易方式,如果发生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市民需尽快报案,并通过正当手段维护权益。”

        原标题:市民丢失货运单千余元货款被冒领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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