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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携工程款跑路 34名河南农民泰安打工工资没着落

2013-12-25 11:11:00 作者:晁彤彤  来源:泰山晚报
34名河南新乡农民在山西垣曲打工,因被拖欠工资11.98万元,一纸状书将位于肥城市的山东阳光天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告上山西劳动监察部门。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李健队长介绍,12月13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委托协查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在山西省垣曲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开始协助调查。

      34名河南新乡农民在山西垣曲打工,因被拖欠工资11.98万元,一纸状书将位于肥城市的山东阳光天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告上山西劳动监察部门。随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委托我市协查。经调查了解,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已经支付工资,但是由于项目经理无故失去联系,农民工工资无着落。12月24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这起跨山西山东两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案有了调查结果,经过劳动监察部门上门做工作讲政策,位于肥城市的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对此事态度积极,表示一方面继续找项目经理核对工资,另一方面会先行拿出11.98万元款项,尽快发放到农民工手里,先确保他们过个安稳年。

      跨两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协查案交付我市

      陕西农民工张正友讨薪难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我市工作的重点。昨天,记者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协查案有了眉目。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李健队长介绍,12月13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委托协查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在山西省垣曲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开始协助调查。

      据山西省垣曲县劳动监察大队出示的案件情况显示,从5月3日、8日、14日、16日、20日分别接到卫明明(化名)、刘律新(化名)等34名农民工投诉,称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在垣曲县城建的五龙镁化产部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拖欠工资共计11万余元。经过处理无效后,为尽快处理欠薪案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相关规定,联系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此案。

      去年拖欠工资,今年索要仍无果

      记者查阅此案案宗看到,垣曲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山东阳光天润化工拖欠工资一案做情况汇报,农民工孙华(化名)、刘律新等人递交投诉(举报)书,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事项。昨天下午,记者拨通被拖欠工资农民工刘律新电话,“包工头跑了,我们找不到他了,只能找公司了。”刘律新今年50岁,是河南省新乡人,“我们34人都是河南人,在项目上干焊工、漆工等,他们一共欠我们11.98万元工资。”刘律新一直在向记者重复拖欠的工资数。

      据他介绍,2012年10月到12月,他在山东阳光天润化工在垣曲县城建的五龙镁化产部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中干焊工活儿,“2012年12月时,包工头说暂时没钱,先让我们回家,然后过段时间再根据协议要工资,一共欠我四五千块工资,我等到去年腊月二十四回家也没等到发钱。”刘律新说,2012年他回家过年时身上只有100多元钱,等坐车回到家后钱也花没了,“干的辛苦活儿,过年回家没拿到钱,心里很不是滋味。”

      据他介绍,他回家过年后就一直在老家,2013年上半年他们十多个遭遇拖欠工资的工友一起回到山西省垣曲县再次讨要工资,“来回路费吃住七八天,花了两三千元,但还是没拿到工资。”最后,他们连包工头都找不到了,无奈之下一纸状书告到劳动监察部门。

      在通话最后,刘律新不停地问记者,“拖欠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企业承诺拿出11.98万元先行发到农民工手里

      由于山东阳光天润化工位于山东省肥城市,我市收到交办函后立即安排肥城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协查,肥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派专人到该公司进行了解。据介绍,该企业已将工资款全部支付给项目经理,企业并未拖欠工资。但由于项目经理联系不上,暂时无法进行进一步核实。案件办理一时陷入僵局,工资款去哪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如何处理?

      我市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向企业做工作,讲清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个人手里等政策规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监察人员讲清拖欠工资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最终,该企业态度积极和明确,表示一方面继续找项目经理核对工资,另一方面负责人也表示即使企业遭受损失,也会先行拿出11.98万元工资,尽快发放到农民工手里。

      泰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处徐西昌处长介绍,今年我市8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2013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划定明确时间表,清欠工作从12月1日启动,持续到2014年1月28日,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对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我市8部举报电话,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电来访,对于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决,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平稳解决。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协助司法部门及时查办。”徐西昌说道。

      截至目前,泰安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69起,追回拖欠工资1697万元。我市将继续对山东阳光天润化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跟踪监察,确保农民工兄弟尽快拿到血汗钱。本报也将继续跟踪报道。

        原标题:肥城一企业承诺二次结款保工钱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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