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 泰安

大运河列世界遗产名录 流经泰安等山东五市

2014-06-23 08:00:00 作者:于国鹏  来源:大众日报
6月2日,在京杭大运河山东枣庄段,两支龙舟队经过台儿庄古城安澜门。《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根本上的法律保障。

      □记者 于国鹏 通讯员 许鑫 报道

      本报济南6月22日讯 正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今天投票通过中国提交的“大运河”申遗申请。至此,“大运河”作为文化遗产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山东段作为大运河申遗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省继泰山、“三孔”、齐长城之后的第四处世界文化遗产。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省将依法科学保护大运河世界遗产,启动“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

      山东段遗产点超四分之一

      大运河山东段,南起山东与江苏两省交界处的大王庙闸,北到德州德城区第三店,流经我省枣庄、济宁、泰安、聊城、德州5市16个县(市、区),全长643公里。

      据专家介绍,大运河山东段历史上就是通航条件最困难,维修保护工程技术最复杂、最巧妙的著名河段。会通河水道和水源工程规划,以及水资源调度和管理,代表了中国大运河乃至整个农业社会卓越的水运技术成就。运河沿线的德州、临清、东昌、张秋(今阳谷)、济宁、台儿庄,成为历史上交通转输和贸易的重镇,积淀了深厚的运河文化,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济宁市是元、明、清三朝的京杭大运河最高管理机构所在地,素有“运河之都”的美誉。

      在大运河申报遗产区的名录中,大运河山东段有南运河德州段、会通河临清段(元运河、小运河)、会通河阳谷段、会通河南旺枢纽段、小汶河、会通河微山段、中河台儿庄段等8个河段,占全部27个河段的近三分之一,总长186公里;共15处遗产点,超过全部58处遗产点的四分之一;遗产区面积为16603公顷,缓冲区面积29501公顷。不仅运河沿线五市均有遗产点列入,而且申遗遗产点涵盖了各类水工设施遗存,初步再现了传统运河工程的技术发明创造性和技术体系的典范性,成为大运河整体申遗最有力的支撑点段之一。

      谢治秀说,大运河山东段点多面长,而且面临诸如申遗与文物保护、航运、水利工程与管理、地方发展项目以及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等问题,使大运河山东段成为申遗工作中工程量最大、环境治理工作最严峻的河段。“申遗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沿线五市党委、政府以及各级文物和相关部门的艰苦努力下,我们对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认真探索和有益尝试,圆满完成了大运河保护申遗的各项任务,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沿线直接间接受益民众超过500万人。”

      保护任务更加迫切艰巨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历史变迁和经济社会发展,时刻都在影响着大运河的世界文化遗产价值和真实性、完整性。申遗成功,更使大运河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和投资开发重点。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建设,维护大运河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任务更加迫切艰巨。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根本上的法律保障。《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大运河保护专项政府规章。此前的2012年,省政府还制定发布了《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该规划将大运河山东段遗产分为省级以上大运河遗产、市(县)级大运河遗产两类,确定了大运河遗产重要点段,并分级制定了保护策略。大运河沿线5市政府依据省级规划,分别制定公布了市级保护规划,为加强管理、实施文物保护工程提供了科学依据。

      我省同时还启动“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已经有了初步成果。今年6月,省文物局邀请专家召开《山东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建设规划》中期成果审查会议。专家提出,规划将以大运河山东段8段河段、15处遗产点为中心,充分研究运河遗产的文化内涵特点,激活运河文化遗产潜力的创新思路来编制。“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目标,是把运河沿线如“珍珠”般的一个个文化遗产点,用大运河这条“金线”贯穿起来,形成纵贯鲁西南的历史文化景观带。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