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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国庆假期 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也"放假"

2014-09-15 14:18:00 作者:张冉  来源:大众网
“十一”黄金周临近,为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15日,记者从泰安市公路局获悉,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将全面禁止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品化学品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车辆通过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按照规定若在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大众网泰安9月15日讯(记者 张冉 报道)“十一”黄金周临近,为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15日,记者从泰安市公路局获悉,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将全面禁止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品化学品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车辆通过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按照规定若在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届时,泰安市公路局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大外勤力量,严格落实禁行规定,坚持领导带班,值班站长将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交警部门也将通过路面巡控、在服务区及出入口设点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过往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对无证运输、超载、超速以及不按照规定时间、路线的车辆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责令其改正,处2000元罚款。交警部门提醒相关车辆司机,十一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对上述车辆都是禁行的,时间是统一的,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行驶。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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