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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炒股却没钱赔偿 新泰法院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2014-03-17 11:23:00 作者:刘文菊  来源:泰安日报
有钱炒股,却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持有多只股票近20000股,执行员及时冻结了其股票账户,并于近日在交易时间对王某持有的股票进行了交易变现。

      有钱炒股,却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新泰市法院通过变卖被执行人股票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涉民生交通事故赔偿案。

      2010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周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周某伤残。后周某起诉到新泰法院,该院判决王某赔偿周某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查到被执行人王某曾在多个银行开户,但均无大额存款,所驾车辆系借用他人,有住房一套但无法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申请人因事故后医治花费较大,家庭经济状况急剧下降,加之留有残疾,见执行毫无进展心里十分着急。

      就在执行人员感觉无望之际,忽然想起曾看到王某去过证券交易所,分析其可能炒股,执行人员迅速对王某在证券交易所的开户情况进行了查询。经查,被执行人持有多只股票近20000股,执行员及时冻结了其股票账户,并于近日在交易时间对王某持有的股票进行了交易变现。

     

    原标题:有钱炒股却没钱赔偿法院变卖被执行人股票执结案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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