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对饮用水水源地驾护航 构建安全防控体系

2024-10-16 18:10: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雁彬 赵寒星 和杰

新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泰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新泰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赵寒星 供图)

  大众网记者 王雁彬 通讯员 赵寒星 和杰 新泰报道

  近日,新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泰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新泰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宗涛介绍了新泰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宗涛就两个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政策内容进行了介绍。据悉,2024年修订的《新泰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新泰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新泰市发展特点量身定做,更新了全市重点企业名单和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明确了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细化了信息上报制度、应急保障等内容要求,增加了监督管理、奖惩考核机制,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事故的处置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记者提问环节中,各媒体记者围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预警等级、事故分级等工作进行提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有关情况一一作出详细解答。

  据了解,《新泰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适用于新泰市光明水库、东周水库、金斗水库三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报、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预警级别根据水源地重要性等因素分为两级:Ⅰ级、Ⅱ级,依次用红色、橙色表示。其中针对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此次发布会进一步宣传了新泰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营造出全社会了解、关注、支持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新泰市将继续扎实开展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构建辐射安全防控体系,提高应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

初审编辑:王雁彬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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