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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华丰镇部分村可能存在的“云公章”管理缺陷问题,华丰镇经管站迅速抓落实、抓整改,根据县专班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华丰镇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章监管力度,为规范基层小微权力、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了新方法。
立行立改 “云公章”全部收回监管
接到县“双过硬”专班反馈后,经管站当即采取果断措施,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各村务必将“云公章”当日内上交。公章全部收齐后,制定“云公章”临时使用规定,各村用章由本村会计到经管站使用“云公章”现场加盖。为保证用章效率,经管站安排2-3名专人对用章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结合实际 优化村公章监管模式
通过实地考察、走访调查等方式,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以印章管理柜为保管主体的“双锁钥”管理模式。印章管理柜的外门钥匙由经管站保管,内门钥匙由村级进行保管,两把钥匙同时在场方能取出印章加盖,加盖完成后由经管站收回印章并保存,实现村级公章双重监管。
建章立制 严格村公章审批制度
修订村公章审批制度。村集体公章使用采用分级分类审批模式,村级日常证明、票据等盖章时,需由村会计携带内门钥匙及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章的华丰镇印章使用签单前来盖章,非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办,村级负有钥匙保管责任。
开具证明材料时,村级首先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严格审查证明内容是否有效,方可开具格式正确、信息完备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开具证明或未经审核开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导致无法加盖公章的证明,避免让群众空跑。在涉及村级经济合同、协议等事项时,需首先签订《华丰镇经济合同签订程序表》后,方可加盖公章。
村集体公章使用中,村会计和负责审批的村集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加盖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采取伪造、冒用、破坏等一切方式私自加盖公章。如村会计或村集体负责人发生变动,应当及时与经管站对接,更换用章审批人员,确保公章使用规范。
下一步,华丰镇经管站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完善村公章监管制度,结合华丰镇用章实际情况,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助力基层小微权力监管,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使其在服务基层治理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通讯员 吕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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