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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大网络违法经营案件 3家淘宝网店上黑榜

2015-02-11 09:09: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青岛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第二百五十四条“从重”的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0元。

       日前,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布了2014红盾网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济南克米拉科技有限公司、章丘市奥鼓机械有限公司、青岛银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青岛丽人妇科医院有限公司等被曝虚假宣传,记者发现,多起案例以淘宝网、天猫网店、拉手网、美团网与窝窝团等为平台,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2014年,山东工商系统各部门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企业官网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电器、食品、化妆品、服装等商品和医疗、餐饮、广告等服务为重点监管内容,强化网络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网络侵权假冒行为。行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共在网上检查网站13.4万个,实地检查网络经营者4.29万户,删除网上违法信息2406条,责令整改网站1437个,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424件。

      公布的10起案件中,从涉及的违法经营行为载体看,有6件发生在企业或冒充企业设立的官方网站,3件发生在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网店,1件发生在团购网站内的商户;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的案件有5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产品、无照经营、冒用公司名义、未按规定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各1件;从涉及的行业看,通过网络生产或销售化妆品、机械、食品、低压电器等商品的有5件,通过网络宣传资产管理、医疗、广告传媒、餐饮、劳务信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等服务的有5件。

      1、济南克米拉科技有限公司天猫网店“kelemilla克米拉旗舰店”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案

      2014年10月31日,济南市天桥区工商局根据举报,对济南克米拉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上的“kelemilla克米拉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网站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

      经查,当事人自2014年8月起通过天猫网“kelemilla克米拉旗舰店”进行网络交易活动。在其网站“品牌故事”中宣称:“…马热伊基艾市位于立陶宛边境…1942年,kelemilla女士出生于此…1977年kelemilla皮肤治疗院开业并研发调配护肤品…2009年,以该品牌工艺为精髓的手工皂登陆中国,中文命名为‘克米拉’”等;在产品介绍网页中宣称:“…100%纯天然植物精油…纯天然中药肉桂成分…祛痘,修复痘坑,淡化痘印,缓解色素沉淀…镇静提神,抗菌消炎…防脱控油,平衡油脂,养发固发…87%的顾客使用后重复购买并推荐给好友…”等。以上网页宣传内容和宣传产品制法、成分、效用、性能的用语是当事人委托广告公司针对其销售的手工皂产品所设计,经查系虚假宣传。

      天桥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在其网站中对商品生产者及产地进行宣传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之规定,构成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其网站的产品介绍网页中对商品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进行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在化妆品广告中对化妆品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和《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以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000元。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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