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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监局取消11项重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

2014-07-16 11:26:00 作者:赵洪栋 张大卫  来源:大众网
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质监局决定再取消重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11项, 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和提速增效工作,同时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系统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和提升服务水平工作。

      大众网济南7月16日讯(记者 赵洪栋 张大卫 见习记者 钮晶)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质监局决定再取消重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11项, 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和提速增效工作,同时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系统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和提升服务水平工作。

      为企业减负,停止产品质量定期检验、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德亮介绍,省质监局决定停止实施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制度,预计每年可以直接给2万家企业减负;停止实施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为全省142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组织机构带来方便; 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免去300余家生产加工企业为备案而奔波。

      停止实施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制度,即取消质监部门定期到企业抽样检验,由企业支付检验费用的监督方式。2013年,全省对21215家企业的28612批次产品实施了定检。取消后,预计每年可以直接给2万家企业减负。进一步改革传统的检验模式,代之以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督抽测和监管方式。

      停止实施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即今后的组织机构代码不再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度检验。将为全省142万余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组织机构带来方便,并可节省大量社会费用。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取消后,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各类组织机构可以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用信息平台”提交年度报告信息,以满足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审验需要。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为应对市场,常常采用委托加工经营方式。原来需要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后,将大幅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减少公共服务成本。就目前统计,每年可减少全省300余家生产加工企业到质监部门备案的繁琐和奔波。

      加快机动车检验机构审批,取消2项审批前置条件

      刘德亮介绍说,与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势头相对应的,是检验机构数量增长的严重滞后。在一些城市,有的地方平均每5万多辆汽车拥有1条检测线,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导致检验排队长、积压多、检车难等矛盾突出。要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检车需求。取消2项机动车安检机构审批前置条件,一是取消机动车安检机构许可条件—公安部门出具“确认书”制度;二是取消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对申请设立检验机构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批准,审批过程中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为检验、监理机构发展松绑,取消5 项质监管理制度

      据悉,省质监局取消5 项质监管理制度,一是取消司法鉴定机构计量认证条件——司法部门出具“行业推荐信”制度;二是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考核制度;三是取消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条件——环保部门出具“行业推荐信”制度;四是取消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评审制度;五是取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登记制度。

      刘德亮说,取消前置条件,降低审批门槛,将为检测、监理机构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提高检测、监理机构参与公平竞争的能力;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制权和资源配置权的控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降低服务成本,增强认证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感。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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