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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拨付670余万补偿高校毕业生学费引导就业基层

2014-06-09 09:25: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记者7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山东省财政拨付省级负担资金670.32万元,为全省670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并以此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7日电(记者席敏)记者7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山东省财政拨付省级负担资金670.32万元,为全省670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并以此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山东省财政厅介绍,自2009年起山东省实行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政策。根据规定,对毕业后自愿到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山东财政给予补偿。

      据了解,补偿所需资金由山东省财政与毕业生就业所在市、县财政按5:3:2的比例共同承担。就业所在地为山东省财政直管县的,应由市财政承担的资金全部由山东省财政承担。

      山东省这一政策实施以来,已有效激发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4年山东省符合补偿条件的人数规模已达到2013年的2倍。(完)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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