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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次集中曝光3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014-02-13 13:33:00 作者:吴允波  来源:大众日报
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公布了3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予以集中曝光督办,借以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合力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

      本报济南2月12日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公布了3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予以集中曝光督办,借以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合力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

      据介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统称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经我省公安消防部门统计,自2013年1月至今,全省各级政府共对49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挂牌督办,截至目前,共整改、销案345家,尚有149家未整改、销案。

      此次集中曝光是经省政府同意的,在全省尚属首次。集中曝光的3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多是人员密集场所或公共娱乐场所,有些还是大型多功能综合建筑,其隐患涉及面广、种类多,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典型性。分析其形成原因,系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所致。部分单位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在设计和建设阶段已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部分单位消防管理不到位,单位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齐全或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等影响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据透露,今后我省将根据全省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视情适时提请政府继续分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通过曝光和舆论监督,督促社会单位主动、自觉地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快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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