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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燃煤机组拆除脱硫烟气旁路 重点机组偷排成历史

2014-02-12 10:07:00 作者:王亚楠  来源:大众日报
据悉,继2013年完成重点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后,今年底前,还将基本完成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的拆除任务,即全省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基本拆除完毕,实现“无旁路”运行。

      ▲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有347个燃煤机组拆除了脱硫烟气旁路。

      □记 者 王亚楠 

      通讯员 王静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10日从省环保厅获悉,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有347个燃煤机组拆除了脱硫烟气旁路,装机容量5065万千瓦,占比已达77%。其中,单机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92个重点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烟道已全部拆除完毕。

      据测算,这347个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后,全省燃煤机组平均脱硫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减排二氧化硫12万吨左右。

      拆除旁路,火电厂锅炉燃烧后的烟气将全部进入脱硫系统,这样就可杜绝电厂偷排行为。但拆除旁路后,一旦脱硫系统发生故障,则烟气无法排出,只能停运机组。这就倒逼企业必须“苦练内功”,真正将脱硫系统作为生产设施的一部分,努力提高脱硫设施的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

      我省于2012年确定拆除全省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省环保厅会同省监察厅每季度都对此进行调度通报,对未按期完成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的,采取扣减脱硫脱硝电价款、公开通报、行政约谈、区域或集团限批等综合措施加以督促。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对按期完成旁路拆除的企业给予奖励补贴。

      据悉,继2013年完成重点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后,今年底前,还将基本完成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的拆除任务,即全省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基本拆除完毕,实现“无旁路”运行。

      相关链接

      我省一半大气污染物来自燃煤电厂

      燃煤电厂脱硫系统设计时,都会预先为原烟气排放烟道设置一个旁路,目的是一旦脱硫系统发生故障,可以临时通过旁路排放烟气,从而保证电厂的正常运转。但有的电厂为降低生产成本,会故意停运脱硫设施,改走旁路系统将未经处理的废气直接排出,导致空气污染。

      山东是煤电大省。截至2012年底,全省燃煤机组装机容量6500多万千瓦,年消耗煤炭1.9亿吨,污染物排放占全社会排放的一半左右,燃煤电厂已经成为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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