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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欠薪事件”10人被处分 8人被立案调查

2014-01-10 10:50:00 作者:于潇潇  来源:大众网
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区政府,方下镇党委、政府,莱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局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这一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涉及的其他问题,有关部门正深入调查,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大众网济南1月9日讯(记者 于潇潇)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莱芜市莱城区及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解决方下镇耿公清铁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涉事10人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人被立案调查,两人因涉嫌犯罪被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莱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莱城分局局长吕耐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莱城区副区长张连波受到记过处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谢海木,区信访局局长卞性善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洪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方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世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莱城分局方下派出所教导员贾同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张根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亓兴文、区信访局办信接访科科长张立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副局长司佳葆,莱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方下镇原党委书记薛仲良,方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武笃,莱城分局副主任科员亓昕,莱城分局方下派出所所长孟凡刚,莱城分局法制室主任李廷武,莱城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孟振、莱城分局方下派出所民警沈小远已被立案调查。亓昕、孟凡刚因涉嫌犯罪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区政府,方下镇党委、政府,莱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局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对这一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涉及的其他问题,有关部门正深入调查,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莱芜市莱城区及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置上级有关要求于不顾,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树牢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强化监督检查,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追究。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零容忍,莱芜速查彻查“外来农民工讨薪遭遇”

      莱城区迅速成立4个工作组,分别由区领导带队,抽调专门力量,连夜开展工作。一是事件调查组,负责调查事件中反映耿公清铁矿拖欠农民工工资真实性;二是问责处理组,负责对事件中涉及的区、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相关人员责任;三是证据鉴定组,负责对事件中反映的四张欠条真实性及有关案卷进行核查;

      莱芜"外来农民工讨薪"事件涉事民警被停职

      有关四张收到条等问题,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正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调查。对莱城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已由区纪委立案调查并提出了处理意见,按程序批准后落实;公安机关涉及的几名民警,上级公安机关已责令其停职,交区纪委立案调查。

      莱芜"农民工"4张收条系变造 200万欠薪已到账

      关于欠款支付问题,矿方已于12月19日上午9:00前将200万元打入法院指定账户,现正迅速妥善兑付农民工工资,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还农民工公道。对中央新闻单位舆论监督,我们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落实农民工欠薪问题,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权益、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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