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济南市历下工商分局东门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称沃尔玛泉城路店销售的五香驴肉涉嫌掺假。12月30日,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历下工商分局送检的在沃尔玛扣押的4个批次样品出具了检测报告,显示狐狸成分检出,均属掺假食品。
■事件回顾
2013年12月19日,济南市历下工商分局东门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称沃尔玛泉城路店销售的五香驴肉涉嫌掺假。
12月20日,工商所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举报人提供了购货发票复印件、五香驴肉样品一袋及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显示驴成分未检出,狐狸成分检出。
随后,历下工商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沃尔玛泉城路店进行检查,扣押了涉案食品67袋。同时,槐荫分局对沃尔玛阳光新路店进行了检查。经查,沃尔玛泉城路店自2009年5月起与济南哲昱经贸有限公司合作,购进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肉制品。泉城路店及阳关新路店自2012年至被查时先后从哲昱公司购入五香驴肉30256袋,销售30491袋(含赠品)。
12月30日,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历下工商分局送检的在沃尔玛扣押的4个批次样品出具了检测报告,显示狐狸成分检出,均属掺假食品。
目前,历下工商分局已对济南哲昱经贸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德州福聚德公司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沃尔玛所售“五香驴肉”掺有狐狸肉事件,自去年12月下旬以来持续发酵。目前,涉案生产企业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已被刑拘,沃尔玛公司已组织退货并对消费者进行补偿。但为研判此次事件产生的原因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以此事件为戒,查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形成有效整改意见,1月6日上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请沃尔玛中国公司负责人召开行政约谈会。
沃尔玛:不推卸责任但也是受害者“对于德州福聚德公司的掺假行为我们深感震惊,对此次事件我们深表遗憾,因为这家供应商是我们选择的,我们并不想推卸在此次事件中沃尔玛应当承担的责任。”沃尔玛中国公司事务高级副总裁Ray Bracy表示,“但是,生产商涉嫌故意造假,不仅欺骗了政府部门、欺骗了消费者,也欺骗了作为零售商的沃尔玛,因此,沃尔玛与政府部门在此次事件中都是受害者,主要责任应该由生产商来负。”
Ray Bracy表示,沃尔玛在第一时间对问题食品作了下架决定,并安排了召回及赔偿方案,目前正与工商部门就与部分消费者的赔偿问题进行协调。“食品安全对我们而言是首屈一指的工作,此次事件的发生沃尔玛存在相应的过失,已深刻吸取教训。”他说。但同时,他表示在当前中国市场复杂的食品安全环境下,保障食品安全仅靠一家零售企业是很难做到的,希望今后能更多的与相关主管部门联手,共同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好。
监管方:沃尔玛被指责并不冤“事件发生以来,沃尔玛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作为零售商从正规生产厂家购进带有QS标志的产品,最终出现问题后被指摘,沃尔玛可能觉得有点冤,认为成了生产厂家的替罪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耕表示,“那么,沃尔玛到底冤不冤?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沃尔玛此次被举报、被指责,从这个角度来看,并不冤。”
陈耕表示,说沃尔玛不冤,主要原因有三:沃尔玛未尽检验之责,承有进货之失,有疏于防假之嫌。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此规定,沃尔玛负有对其经营食品的检验责任,调查显示,沃尔玛并未对购进的福聚德五香驴肉进行实质质量检测,以致假驴肉产品得以上架销售。
《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调查显示,沃尔玛所售的福聚德五香驴肉并非福聚德公司自行生产,而是外购包装后再行销售。对于贴牌销售情形,不论沃尔玛是没有发现还是听之任之,都反映出其进货查验制度并未落实到位。
“调查显示,沃尔玛购进的五香驴肉进货价为9.9元/袋,购入价格低于生鲜驴肉价格,对此现象未作风险评估,致使问题食品进入超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济南市工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姚华表示。
“只要对当地市场生鲜驴肉价格与福聚德五香驴肉出厂价格进行比对,就不难发现其‘狐狸尾巴’,但沃尔玛推行的低价经营策略给不法商贩以及生产厂家制假售假以可趁之机。”陈耕说。
整改意见:并不只针对沃尔玛对上述问题,Ray Bracy表示,沃尔玛中国总部已就事件进行了反思,查找了自身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沃尔玛已给所有供应商发送信函,要求其合法生产、保证食品安全,并与供应商、生产商做了多次严肃沟通,重申永远不会与丧失信任的供应商再次合作。此次事件将作为内部培训材料,对所有采购员及高风险商品供应商进行培训,并将努力加强对高风险品类及供应商的验厂审核,向食药监等部门报备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与政府密切配合,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同时,沃尔玛公司将对DNA的检测正式纳入易掺假的肉制品抽检,确保销售的肉制品安全可靠。
在具体沟通指出了沃尔玛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之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沃尔玛提出了整改意见。
“沃尔玛秉承的‘帮顾客节省每一分钱’的宗旨使其在消费者中广受青睐,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者对消费品质的更高要求,单靠价格取胜会丧失市场,因此我们建议沃尔玛能重塑‘质优价更优’的经营理念,坚持品质优先,加强质量管控,杜绝假冒伪劣,保证食品安全。”陈耕表示。
因为经营环节是食品安全链条的中间环节,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市场,是食品安全重要的掌控环节,由此建议沃尔玛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加大进货查验和质量检验力度,把好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采购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同时,建议沃尔玛能开诚布公地回应食品安全问题,健全顾客投诉受理机制,主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