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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推动新能源车推广范围 政府优先选用纯电动车

2013-12-25 08:24:00 作者:殷明姝  来源:齐鲁网
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将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继续开展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

      齐鲁网12月24日讯(记者 殷明姝)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将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继续开展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到2015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90%以上。

      节能环保成新支柱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山东将围绕高效锅炉、大气治理、垃圾处理、海水淡化等重点领域,加快突破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等关键技术。争取到2015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55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到2020年,力争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

      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等专业服务。到2015年,形成40个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建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利用设施

      意见指出,将加快推进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技术示范及产业化、半导体照明产业化以及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节能重点工程。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大力提高生物质、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非化石能源的比重。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15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完成50个省级工业园区、15个国家级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开展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及资源化利用、多污染物协同防治,推动重点行业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炼油行业加快提高油品标准的工艺改造,加快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工程建设。

      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快实施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更新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到2015年,建成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基本完成15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政府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

      继续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继续开展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到2015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开展"以旧品换取再制造产品"工作,对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到2015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90%以上。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

      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山东将推行节能发电调度,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城市综合试点建设。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制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经济政策,促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

      不仅如此,还将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照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采取政府建网、企业建厂等方式,鼓励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加快能源环境交易市场机制建设,建立节能量、排污权等交易平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完善矿产资源补偿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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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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