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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2013-12-17 08:21:00 作者:李传华  来源:大众日报
12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14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12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14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全省17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普法办主任,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普法办主任,中央有关驻鲁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普法办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通讯员 李传华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笔者近日从省普法办获悉,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我省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掀起了全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早筹划,早准备,加强协调,创新形式,形成合力,是我省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特点”。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介绍说,今年11月初,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就联合发出通知,对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重点、形式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12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14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省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东营市、烟台市、胶州市、沂水县和刘丕峰、郭红等单位和个人作典型发言,交流经验。全省17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普法办主任,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普法办主任,中央有关驻鲁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普法办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召开如此高规格和大范围的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面建设法治山东的决心和信心”,王本群说。

      为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在《大众日报》举办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山东”法律知识竞赛,同时还开通“山东法治网·齐鲁普法网”,全面启动我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命名工作。活动期间,按照统一时间、统一人员、统一内容的要求,我省开展了第三次经济普查·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济南市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暨“交通安全法规进校园”活动;滨州市召开深化法治滨州建设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动员会议;菏泽市组织五支宣传队伍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寿光电视台在新闻频道、生活频道分5个时段滚动播出宣传日专题节目;蓬莱市组织20个部门深入镇(街)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临沂市兰山区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国际志愿者日学雷锋志愿服务赶大集”活动,现身说法;临朐县举办法治书画创作展;青岛市崂山区组织法制副校长为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鲁建介绍,今年全省“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注重以人为本,将着力点放到重点普法对象身上,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展现在一系列宣传活动之中。栖霞市统一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费县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律知识竞赛;庆云县开展“抵制邪教·构建和谐”反邪教宣传活动;邹城市开展“预防雾霾·自我防护”普法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环保出行,从身边小事做起。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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