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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盟塑料餐厨具有新规 企业需谨慎

2014-03-27 15:36:00 作者:石洁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该法规将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2014年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餐厨具企业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2014号法规,对有关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10/2011号法规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2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明确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限量为60mg/kg;将原有物质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单独迁移限制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0.05mg/kg;以及对限制说明等进行了更新。

      该法规将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2014年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餐厨具企业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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