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10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
从2009年起,中国汽车销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但是与汽车产销大国地位相比,售后服务业发展极为不相配,成为中国汽车产业链上最薄弱的环节。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管理与有效的制度监管,售后服务市场严重“散、乱、差”,假冒伪劣横行,各种欺诈猖狂,消费者的权益难以保障,而且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这个《指导意见》的出台,给我们带来了扫除乱象的希望,我们更希望这个文件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非常复杂,这也是为什么要10个部门共同发文的原因,但是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靠一个部门、一个文件是解决不了汽修市场的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公平竞争、自主消费、依法监管、部门共制的基本原则,也确定了若干措施,而其中最关键的是常态化和长效化的监管。
在行政监管方面,《指导意见》除提出“要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承修报废汽车、盗抢汽车等行为,规范和净化市场环境”外,为了加强对汽车维修配件使用的监管,要求“建立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透明配件供应渠道”。这个措施对打击假冒伪劣配件非常重要。
针对汽车生产厂家垄断零部件销售和控制技术资料的违法行为,为了促进市场竞争,保证消费者选择权,降低维修价格,《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和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等措施。要求企业在新车上市时,要向独立维修企业、维修设备制造企业、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构建企业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动态监管机制及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经营失范、违规行为记录在档,予以公示;鼓励行业协会、保险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维修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并将评价作为考核企业质量信誉的内容。
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和投诉处理机制,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最关键的措施,也最能体现政府的服务意识。《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渠道畅通、处理及时、技术权威、裁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投诉处理的工作平台和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结果……公布投诉电话、网站,设立接待服务场所,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根据《指导意见》,消费者可通过12365和12315电话投诉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欺诈等行为。
我们希望,通过交通部门与发改委、工商、质检、环保、工信、商务、城市建设及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和合力,汽车配件质量会有较为可靠的保证,企业经营行为会更为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改善,促进汽车维修业和汽车后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