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汽车

上海提前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

2014-04-11 14:58:00 作者:商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上海提前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

      从上海市政府获悉,经国务院同意,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决定自2014年4月30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在上海市使用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2014年5月1日后销售或转入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

    上海市是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个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城市,也比国家标准要求提前近4年实施国五排放标准。2013年9月份,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轻型车国五排放标准。但与北京市不同的是,上海市对部分重型柴油车也实施国五标准,柴油车尾盘排放较汽车大很多,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对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效果更明显。可见,上海市这次控制汽车尾气污染力度更大。

      据上海环保局人士介绍,相比国四标准,新标准轻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上海市机动车年度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另外,国内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上海、北京等特大城市率先实施高标准的国五排放标准,是治理尾气污染的积极信号。汽车尾气治理市场将成为最受益的细分市场,汽车尾气催化装置和催化剂、车用尿素的需求将大幅增长。(商证)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李涛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