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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肝癌食疗三个基本原则

2013-12-31 09:42:00 作者:  来源:寻医问药
在现代医学对癌症的治疗中,人们也渐渐发现了食疗作为辅助疗法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对整个治疗都有很大的意义。但从中医的角度来考虑,肝癌病人运用饮食疗法,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在现代医学对癌症的治疗中,人们也渐渐发现了食疗作为辅助疗法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对整个治疗都有很大的意义。但从中医的角度来考虑,肝癌病人运用饮食疗法,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着重均衡营养,注重扶正补虚 

      肝癌病人“内虚”是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因虚而致癌,因癌而致虚,虚中夹实,以虚为本。食疗的目的是保证癌症病人有足够的营养补充,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促进病人的康复,应以扶正补虚为总原则。故《内经》说:“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在扶正补虚的总则指导下,对癌症病人的食疗应做到营养化、多样化、均衡化。正如《内经》所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失之偏颇,则有害无益。

      熟谙性味归属,强调辨证施食 

      肝癌与其他疾病一样,病人都有阴阳偏胜、寒热虚实之不同。食物也有寒热温凉、辛甘苦酸咸四气五味之别。热证宜寒凉,寒证宜温热;五味入口,各有所归,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苦入心,酸入肝。辛味温散,如生姜、葱白;甘味和缓,如山药、芡实、饴糖;淡味渗利,如冬瓜、薏苡仁;酸味收涩,如乌梅、山楂;咸味软坚,如海藻、昆布、牡蛎等。

      临床上,食疗必须符合辨证施治原则,要因病而异,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如辨证为毒热壅盛、邪火内炽之证,患者症见热象,就不能投以温热性的食物补品,如桂圆、荔枝、鹿肉、人参、羊肉、狗肉、大虾等,而应给予有清热解毒作用的蔬菜、食品,如蕺菜(鱼腥草)、马齿苋、荠菜、鸭肉、芦根、芦笋等。又如病人手术后,脾胃虚弱而食少、腹胀、便溏,则应以健脾和胃的食物加以调补,如山药、茯苓、莲子、鸡内金、麦芽等。再如放疗期间或以后,由于热毒伤阴,症见口干咽燥,舌苔光剥,脉细数,应多食甘寒养阴生津之品,如茅根汁、荸荠汁、梨汁等,而忌香燥、烩炙、辛辣、烟酒等刺激物。肺癌病人如见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属阴虚痰热内蕴,则应忌劫阴生痰的辛辣、鱼腥发物,以及壅气类食物;肝、胃、腹腔内各种恶性肿瘤并发腹胀、腹水时,宜多食淡渗利尿的食物,忌壅气类食物,如芋艿、番薯、洋葱、南瓜之类。总之,要注意辨证施食,合理食疗。

      选择抗癌食品,要对症选择 

      药食同源,部分食品兼具食疗抗癌作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应用。对消化系肿瘤有益的食物有韭菜、莼菜、卷心菜、墨菜、百合、刀豆等。其中刀豆味甘、性温,具有温中下气、补肾健脾的功能,民间用其配丁香、柿蒂治疗食管癌、胃癌、肝癌等;实验已证实其对致癌病毒引起的小鼠移植性肿瘤有抑制作用。日常生活中的食物如大蒜、豆制品、绿茶、蘑菇等,也都是抗癌良药,能够起到肝癌预防的作用。

      肝癌食疗的三个基本原则,生活注重养生,有了良好的养生习惯生活才会健康,患者朋友们才能够更好的生活,生命健康一定要时刻谨记养生法则。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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